二、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
三、承辦單位:皇廷整合行銷傳播有限公司。
四、選拔地點:基隆市和平島公園舞台區。
五、選拔日期:100年8月21日。
六、選拔時間:上午11:00至17:00止。頒獎典禮16:45-17:00。
七、報名資格:
八、選拔方式:
九、報名方式:
(一)
(二)承辦單位彙整報名資料後,選拔當天進行抽籤決定選拔出場順序。
十、評 分 項 目:
(一)評分標準:
(二)選拔流程:
十一、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任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十二、獎 勵:
(一)取成績最佳前3名,頒發獎金、獎狀。
(二)第一名-獎金5,0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3,000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2,000元整,獎狀乙紙。
十三、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需詳細填寫基本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選拔順序統一於當日活動前抽籤決定,參賽者需攜帶身分證明件(身分證、學生證等)備驗,若有資格不符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逾時未能參與抽籤者,由主辦單位帶為抽籤,且保留參賽之權利,選拔開始後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三)參賽者才藝表演項目所需之服裝、道具及音樂請自行準備,表演內容以不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為原則,若有違反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
(四)表演所需之音樂限CD播放格式,音樂選取若侵害他人著作權或涉及其他侵權行為,所衍生之法律及賠償與費用均由參賽者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五)得獎者需配合中華民國稅法之相關規定。
(六)為達活動宣傳效果,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或拍照,參賽者需同意主辦單位有權利將本活動相關影像畫面進行報導或公開播放運用。
(七)凡報名參賽選拔者,即視為接受本活動相關規範,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八)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補充修正之,並保有活動內容及時間變更權利,且以大會公告內容為主。
(九)相關資訊歡迎上活動網站查詢 www.htimc.com/heping 。
下載「2011夏戀和平島」陽光美少女選拔‧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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